2)第一百九十四章 不走寻常路_民国大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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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

  在后世,好莱坞最擅长的就是系列电影。一个系列可以一直拍摄下去。

  《007》拍到了第23部,《星际迷航》拍到了12部,《星球大战》拍到了第7部……

  他们对林子轩是又爱又恨,林子轩给中国电影找到了出路,但没有给其他电影公司留下出路,其他电影公司只能跟在明星电影公司后面。

  没有人喜欢跟风,但又不得不跟风。

  所以,看到林子轩出事他们不仅乐见其成,还要煽风点火。

  他们自然知道这样无法毁掉林子轩的名声,就连孟晓冬的名声也很难影响。但总能给这两人找些麻烦,或许就会影响到《射雕英雄传》这部电影。

  那些把黄蓉视作梦中情人的观众看到这类新闻,可能就此不喜欢孟晓冬了。

  然而,没有人想到这是林子轩自编自导的一桩绯闻。

  当然。他遇到了不小的麻烦,主要来自家庭和冯敬尧。

  林伯清和他谈了一次,就算是假的,也是胡闹,太不庄重,老一辈人把名声看的尤为重要。不希望家里闹出丑闻。

  林子轩觉得自己还是没有完全融入这个时代。

  他毕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做事经常使用后世的思维,下意识的认为绯闻没什么大不了,后世的网络上哪一天没有几件绯闻,为了上头条明星们挖空心思的娱乐大众。

  但在老一辈人眼中就是影响到家族门风的事情。

  所以,林子轩准备给这次绯闻降降温,他把最早刊载这个消息的报纸和大肆编排绯闻的报纸都告上了法庭。

  所有人都没想到,林子轩真的使用了法律手段,这不科学。

  以往这类新闻,当事人都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毕竟这不是什么好事,等过一阵读者没有了兴趣,也就结束了。

  林子轩的做法无疑是火上浇油,让这件事持续升温。

  此刻不少人才想起林子轩可是到美国打过官司的,虽然官司没赢,但给自己恢复了名誉,这人从西洋留学回来,有着西方的法律观念。

  上海的租界其实和西方社会没什么区别,一切都按照西方法律进行。

  林子轩在报纸上言辞激烈的抨击了这种恶意诽谤中伤他人名誉的行为,认为正是国人的忍气吞声才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

  社会需要良好风气,需要正面能量,我们不能姑息养奸,仍由这种小报生存下去。

  民国是个法制社会,要依法治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不仅要知法和懂法,还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他的这份声明得到了上海法学家的一致支持,特别是上海大学的教务长何时桢。

  何时桢不仅是美国密歇根大学的法学博士,还是第三届国际律师协会的中国代表,可以说是上海法学界的代表人物。

  他对林子轩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极为赞赏,在报纸上支持林子轩的诉讼。

  于是,新闻媒体的风向一下子从林子轩和孟晓冬的绯闻转到了法律方面。

  不少法学家发文探讨这个问题,因为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小报的报道到底是属于新闻自由还是恶意诽谤?如何界定其中的区别?如何辨别小报报道的真实性?

  通过这件事,林子轩给人的印象又有不同,总觉得这人不走寻常路,不能以常理看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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